截至 2026年10月7日,香港入境事務處現行的優才計劃綜合計分制將年齡列為12項評核準則之一,準則內容為「申請人是否50歲或以下」,並非按年齡遞減給分。申請人須在12項準則中符合其中6項,方可經網上遞交申請;年齡之外,其餘準則涵蓋學歷、語文能力、工作經驗、全年收入及業務所有權五個範疇。計劃的完整入境路徑可參考優才計劃入境路徑。
年齡在評核裏的位置:準則(甲)
結論:年齡屬六個範疇中的「(甲)年齡」,在12項評核準則中佔第(1)項,判斷方式為是否符合而非給分。
官方將綜合計分制的12項準則劃分為六個範疇:年齡、學歷、語文能力、工作經驗、全年收入、業務所有權。年齡範疇只有一項準則,即「申請人是否50歲或以下」。
入境處現行頁面沒有逐項分數表,也沒有「及格分數」。符合評核準則的判斷為「是」或「否」,而非累積分數。

符合全部基本資格的申請人,可選擇以「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但每名申請人在同一時間只能提交一份申請,並只能以一種評核機制接受評核。
50 歲以上還能申請嗎?
結論:可以。50歲以上人士仍符合基本資格中的年齡要求,只是未能通過準則(1),須於其餘11項準則中達到6項。
基本資格要求申請人提交申請時年齡為18歲或以上。50歲以上人士符合此基本資格,但就綜合計分制而言,未能符合準則(1)「是否50歲或以下」。
現行申請資格門檻為符合12個評核準則的其中6個。50歲以上人士既已失去準則(1),便須在準則(2)至(12)共11項中符合6項,方可遞交申請。門檻或會不時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
其餘 11 項準則裏有哪些可以補強
結論:除年齡外,11項準則分佈於學歷、語文能力、工作經驗、全年收入及業務所有權五個範疇,申請人可按自身背景選取達標的項目。
下表列出12項準則及其所屬範疇:
| 範疇 | 準則編號 | 評核內容 |
|---|---|---|
| (甲)年齡 | (1) | 申請人是否50歲或以下 |
| (乙)學歷 | (2) | 持有由合資格大學頒授的碩士或博士學位 |
| (乙)學歷 | (3) | 該碩士或博士學位與「STEM」學科有關 |
| (丙)語文能力 | (4) | 具備兩種語言的良好書寫及口語能力 |
| (丙)語文能力 | (5) | 具備良好的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 |
| (丁)工作經驗 | (6) | 擁有不少於五年相當於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的工作經驗 |
| (丁)工作經驗 | (7) | 擁有不少於三年在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的此類工作經驗 |
| (丁)工作經驗 | (8) | 擁有不少於三年在創新及科技、金融或國際貿易的此類工作經驗 |
| (丁)工作經驗 | (9) | 擁有不少於兩年此類國際工作經驗 |
| (戊)全年收入 | (10) | 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100萬元或以上 |
| (己)業務所有權 | (11) | 現時擁有業務實體,前一年全年盈利達港幣500萬元或以上 |
| (己)業務所有權 | (12) | 現時擁有一家上市公司 |
學歷範疇提供兩項準則((2)(3)),語文能力範疇提供兩項((4)(5)),工作經驗範疇提供四項((6)至(9)),全年收入範疇提供一項((10)),業務所有權範疇提供兩項((11)(12))。

申請人可先透過優才評核準則自查工具初步核對自己符合的準則。符合人才清單要求的申請人,在綜合計分制下可獲優先考慮,並須提供文件證明符合清單中相應專業的資格和經驗要求;官方並無就人才清單註明加分數值。
基本資格的年齡要求
結論:遞交申請前,申請人須先通過四項基本資格,其中年齡一項要求為18歲或以上,與評核準則(1)屬不同層次。
優才計劃的甄選分四階段。第一階段為基本資格,申請人必須首先符合,方可進入第二階段的評核機制。
基本資格共四項:
- 年齡:提交申請時為18歲或以上。
- 財政要求:證明能獨力負擔本人及受養人(如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開支,不需依賴公共援助;申請須知進一步寫明須證明個人資產淨值足以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在香港首12個月的生活和住宿開支。
- 良好品格: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
- 基本學歷:一般要求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特殊情況下,能附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明文件,證明符合全部基本資格,其申請將即時被拒絕,不獲繼續處理。
年齡在基本資格層面為18歲或以上,在綜合計分制評核層面則為準則(1)「是否50歲或以下」。除優才計劃外,其他入境路徑可參考入境政策與簽證路徑。
常見問題
優才計劃有年齡上限嗎?
官方頁面未列年齡上限。基本資格只要求申請人為18歲或以上;綜合計分制下準則(1)為「是否50歲或以下」,50歲以上人士未能符合此項,但仍可在其餘11項準則中達6項遞交申請。
超過 50 歲怎樣達到 6 項?
以其他五個範疇的準則補足。50歲以上人士須在準則(2)至(12)中符合6項,可從學歷(碩士或博士、STEM相關)、語文能力、工作經驗(五年、跨國企業、特定行業、國際經驗)、全年收入(港幣100萬元)、業務所有權(盈利港幣500萬元或上市公司)中選取達標項目。
年齡在 50 歲或以下是否即符合申請資格?
不一定。符合準則(1)只代表通過12項中的一項,仍須在餘下11項中再符合5項,合共達6項方可遞交申請。
申請年齡與評核年齡準則是否相同?
不相同。基本資格要求申請人為18歲或以上;綜合計分制的準則(1)則為「是否50歲或以下」。兩者屬不同階段的不同要求。
50 歲以下但其他準則未達 6 項,能否遞交?
不能。申請資格門檻為符合12項準則的其中6項,只符合準則(1)而未在其餘項目達標,未滿足遞交門檻,無法經網上遞交申請。
官方來源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入境事務處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評核機制-入境事務處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常見問題-入境事務處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申請須知 ID(C)982(07/2026)-入境事務處
-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自我評估工具-入境事務處
- 香港人才清單:入境便利
本文為政策資料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政策以入境事務處等官方部門的最新公布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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