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 2026年10月7日,優才計劃的官方甄選分四個階段進行:先符合年齡、財力、品格及學歷四項基本資格,再按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接受評核。綜合計分制的現行申請資格門檻為符合 12 項評核準則中的 6 項,但達到門檻並不保證獲批,入境處處長會按定期甄選程序行使酌情權。

官方說明的申請階段

優才計劃的甄選機制按官方說明分四個階段推進。第一階段為基本資格,申請人必須首先符合年齡、財政要求、良好品格及基本學歷四項要求,方可進入下一階段。

第二階段為評核機制。符合基本資格者可按綜合計分制或成就計分制擇一接受評核。

第三階段為甄選程序。甄選程序會定期進行;入境處處長可向高層評核委員會徵詢意見。

第四階段為獲發簽證/進入許可。獲批者以「電子簽證」形式簽發。

每名申請人在同一時間只能提交一份申請,並只能以一種評核機制接受評核。

先決條件不達標會怎樣

基本資格任一項未能提供令人信納的證明,申請即時被拒,不獲繼續處理。四項基本資格的具體要求如下。

年齡方面,申請人提交申請時必須為 18 歲或以上。

財政方面,申請人須證明能獨力負擔本人及受養人(如有)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開支,不需依賴公共援助;申請須知進一步要求證明個人資產淨值足以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在香港首 12 個月的生活和住宿開支。申請人不須申報全部個人資產,僅需填報足以負擔首 12 個月生活所需的金額並上載證明;有未清償按揭或其他負債,應在填報的資產淨值中扣減最新未清償金額。

品格方面,申請人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記錄或不良入境記錄;遞交申請時須在網上系統申報相關情況並上載證明文件。

學歷方面,申請人一般須具備由認可大學或高等教育院校頒授的大學學位;特殊情況下,能附證明文件的良好技術資格、經證明的專業能力及/或經驗及成就亦可獲考慮。

本計劃不適用於阿富汗、古巴及朝鮮的國民。

評核機制與資格門檻

綜合計分制由 12 項評核準則組成,涵蓋六個範疇,現行門檻為符合其中 6 項方可經網上遞交申請。六個範疇及準則如下。

範疇評核準則(符合即計)
甲 年齡(1) 申請人是否 50 歲或以下
乙 學歷(2) 持有合資格大學頒授的碩士或博士學位;(3) 該碩士或博士學位與 STEM 學科相關
丙 語文能力(4) 具備兩種語言的良好書寫及口語能力;(5) 具備良好的英文書寫及口語能力
丁 工作經驗(6) 不少於五年學位程度或專家水平工作經驗;(7) 不少於三年在跨國公司或知名企業的此類經驗;(8) 不少於三年在創新及科技、金融或國際貿易的此類經驗;(9) 不少於兩年此類國際工作經驗
戊 全年收入(10) 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港幣 100 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
己 業務所有權(11) 現時擁有業務實體,緊接申請前一年全年盈利達港幣 500 萬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幣);(12) 現時擁有一家上市公司

官方頁面並無逐項分數表,亦無及格分數。申請資格門檻或會不時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

學歷準則方面,所有申報學歷須符合香港認可的碩士或博士學位標準;名譽碩士/博士學位或並非由國家認可或註冊機構頒授的學位不予接受;從合資格大學設立的持續和專業教育學院、分校、延伸學院或附屬學院所得學歷亦不予接受。合資格大學綜合名單由勞工及福利局制定,依據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下的合資格大學,以及過去五年在 QS 全球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排名及《金融時報》全球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課程排名位列前十名而專門提供研究生課程的大學/院校。Ecole Polytechnique、Université Grenoble Alpes、Universite Sorbonne Paris Cite-USPC 及 University of Freiburg 已從名單刪除,畢業於該四間院校碩士或博士課程的人士自 2026年1月1日起不再符合學歷範疇的評核準則。

語文能力方面,可接納的英語成績包括 IELTS 整體評分不低於 7.0、TOEFL 網上考試不低於 94 分(如考試在 2026年1月21日或之後採用 1-6 分制,則為不低於 5 分)、CET-6 不低於 520 分;漢語方面可用普通話水平測試不低於「及格」,或中國漢語水平考試不低於第三級。除成績單外,可提交附證明的書面陳述;持語言相關學科學士或以上學歷且畢業證書明確顯示者,一般獲認可為能流利應用有關語言。即使已提交證明,入境處仍可要求申請人自費參加指定語文評核試。

工作經驗方面,「學位程度」一般是指須由學歷不低於學士學位者擔任的職位,「專家水平」一般是指須具備高水平專門知識或技能的職位。工作經驗是否屬特定領域,主要取決於職責、職位或職稱,而非單憑聘用公司所屬行業分類決定;擔任 CEO、總經理、總裁等具廣泛營運責任職位時,公司業務性質會成為考慮因素。

全年收入方面,收入指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從其擁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潤,個人投資所產生的收入不計算在內。網上申請系統除港元外另設 17 種主要貨幣供選擇。

業務所有權方面,絕對實益擁有非上市公司百分之五十或以上所有權權益,或持有上市公司相當比例股份(通常指絕對實益擁有百分之十或以上),方符合相關準則。

符合人才清單要求的申請人,經評核後在綜合計分制下可獲優先考慮,須提供文件證明符合清單中相應專業的資格和經驗要求。

優才計劃官方甄選流程示意

成就計分制供具超凡才能或技術並擁有傑出成就的個別人士,要求極高。符合以下兩項準則其中一項即視為符合申請資格並由評核委員會進一步評核:曾獲傑出成就獎(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或工作得到同業肯定、對界別發展有重大貢獻(如行業終生成就獎)。不符合者申請即時被拒絕。選擇成就計分制者須於網上表格以 250 至 500 字簡介成就。

申請人可先透過站內評核準則自查工具核對符合的準則,或參閱優才計劃路徑總覽了解計劃框架。

達標之後入境處怎樣甄選

達到基本資格及申請資格門檻,並不意味申請必然獲批。一般而言,並非所有同時符合基本資格和申請資格門檻的申請都必然會獲批准,但符合較多評核準則的申請將獲更優先考慮。

入境處處長可就申請人相關事宜,向由勞工及福利局局長擔任主席的高層評核委員會徵詢意見;委員會綜合考慮人力需求、社會經濟需要及申請人背景資歷等。

入境處處長有絕對酌情權,根據兩套評核機制評定申請人是否符合某項評核準則,以及批准或否決任何申請而無須給予理由。

評核以網上表格填報資料及所提交文件為基礎。遞交申請後情況有變而希望按最新資料評核者,須重新遞交申請,先前遞交或處理中的申請視作已撤回。

綜合計分制申請人若在提交申請時或之前的六個月內已透過任何一項人才入境計劃獲准留港(不論以主申請人或受養人身份),須同時符合入境申請資格及延長逗留期限申請資格,包括在港受聘並獲穩定收入,或在港開辦或參與業務。

獲批後的逗留安排

以綜合計分制獲准者一般首次可逗留 36 個月,以成就計分制獲准者一般首次可逗留八年,均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綜合計分制獲准者在 36 個月屆滿申請延期,須提供令入境處信納的文件,顯示已採取來港定居步驟並在港居住,例如受聘擔任支薪職位或已建立業務。延期獲批一般以「3 + 2」年模式獲准逗留。成就計分制獲准者如需延期,須證明能獨力負擔本人及受養人居港期間的生活和住宿開支。

延長逗留期限申請應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並在所有情況下最少於屆滿前六星期遞交。收齊文件及申請費後,入境處一般約二至三個星期完成處理,並非所有延期申請均獲批。

綜合計分制獲准來港不少於兩年、上一評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入息達港幣 200 萬元或以上者,一般獲准延期五年;即使三年逗留期限未屆滿亦可提出,新的五年逗留期限從原來的逗留期限開始計算。

根據優才計劃獲准來港人士,在獲准逗留期間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處批准。

優才計劃甄選與逗留安排示意

內地居民如申請獲批,須提交所屬內地工作單位或負責備存其紀錄的內地有關當局發出的赴港居留同意書,並在來港居留前向內地當局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及赴港簽注。持中國護照在海外提交申請、已在海外擁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緊接申請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於一年者,可用有效中國護照,無須通行證及赴港簽注。

受養人方面,申請人可帶同配偶(或當地合法承認的民事伴侶/結合關係的另一方)及 18 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來港;申請人須證明個人資產淨值足以負擔自己及受養人在香港首 12 個月的生活和住宿開支。受養人逗留期限一般與保證人掛鈎,可在港就業及就讀不受限制。受養人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申請延期,條件是仍符合以受養人身份來港居留的資格,且保證人仍為真正居於香港的香港居民。

申請費用方面,優才計劃為指明計劃,網上遞交申請須繳申請費每宗 600 港元,不論結果如何均不會退還;獲批後簽證簽發費按兩級制,相關期間超過 180 日為 1,300 港元,不超過 180 日為 600 港元。新收費自 2025年2月26日上午 11 時起適用。

常見問題

符合 6 項評核準則一定獲批嗎?

結論:不一定。符合較多評核準則的申請會獲更優先考慮,但入境處處長有絕對酌情權批准或否決任何申請,無須給予理由。

申請優才計劃需要先獲香港僱主聘任嗎?

結論:不需要。計劃旨在吸引高技術人才或優才來港定居,申請人在申請或獲准來港定居前無須先獲本地僱主聘任。

綜合計分制獲批後首次可逗留多久?

結論:一般首次入境可逗留 36 個月。屆滿須申請延期,延期獲批一般以「3 + 2」年模式繼續逗留,且不受其他逗留條件限制。

申請費在申請不獲批時會退還嗎?

結論:不會。不論申請結果如何,已繳付的申請費在任何情況下均不會退還。

成就計分制的申請資格是什麼?

結論:須符合兩項傑出成就準則之一。曾獲傑出成就獎(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國家/國際獎項),或工作得到同業肯定、對界別發展有重大貢獻(如行業終生成就獎);不符合者申請即時被拒絕。

受養人可隨行來港嗎?

結論:可以。申請人可帶同配偶及 18 歲以下未婚受養子女來港,受養人逗留期限一般與保證人掛鈎,在港就業及就讀不受限制。

官方來源

本文為政策資料整理,不構成法律意見,政策以入境事務處等官方部門的最新公布為準。

下一步

把這篇攻略變成你的下一步計劃

如果你正在比較簽證路徑、預算或時間線,可以電郵提問;我們會按入境事務處等公開政策來源提供資料方向。

電郵提問 返回 migration.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