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才计划综合计分制目前以 12 项评核准则、划分为六个范畴来核对申请条件。截至 2026年10月7日入境处最新公布,申请资格门槛为符合其中 6 项方可递交申请。计划不要求申请人在获批前先获本地雇主聘任,官方现行页面也未提供分数表或年度配额数字;符合基本资格的申请人须再通过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接受评核。
综合计分制现在怎样评核?
综合计分制由 12 项评核准则组成,涵盖六个范畴:年龄、学历、语文能力、工作经验、全年收入和业务所有权。官方页面不设逐项分数表,每一项准则只以“是否符合”作评核,申请人须就各项填报并上传证明文件。
符合全部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可于网上递交时选用综合计分制或成就计分制;每名申请人在同一时间只能提交一份申请,并只能以一种评核机制接受评核。入境处提供自我评估工具,供申请人按综合计分制的各项准则作初步核对,详细评核标准可参考优才计划评核机制页面。相关路径比较可见计划总览。
12 项准则逐项看
以下按六个范畴列出 12 项评核准则的官方内容。
年龄范畴
准则(1):申请人是否 50 岁或以下。
学历范畴
准则(2):申请人是否持有由合资格大学颁授的硕士或博士学位。
准则(3):申请人所持有的合资格大学硕士或博士学位,是否与“STEM”学科有关,即“科学”、“科技”、“工程”或“数学”。
所有申报的学历必须符合香港认可的硕士或博士学位标准。名誉硕士或名誉博士学位,并非由国家认可或注册机构颁授的学位,以及从合资格大学设立的持续和专业教育学院、分校、延伸学院或附属学院所取得的学历,均不予接受。入境处可按情况需要,要求申请人自费向香港学术及职业资历评审局申请评核其学历。
“合资格大学”指劳工及福利局制定的合资格大学综合名单所列院校,名单依据高端人才通行证计划下的合资格大学,以及过去五年在 QS 全球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排名及《金融时报》全球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课程排名位列前十名而专门提供研究生课程的大学或院校制定。名单中标示“*”者为新增大学;Ecole Polytechnique、Université Grenoble Alpes、Universite Sorbonne Paris Cite-USPC 及 University of Freiburg 已从名单删除,毕业于该四所院校硕士或博士课程的人士,自 2026年1月1日起不再符合综合计分制学历范畴的评核准则。
“STEM”科目参考名单仅供参考。即使有关学历的科目不在参考名单之列,仍可获考虑,惟申请人须就此提交证明文件。
每项由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学历,须提供毕业证书、学业成绩单副本,以及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或颁授院校发出的认证文件与可供验证的资料。毕业于不向外界提供学历在线验证院校的申请人,可参考第三方认证机构名单,名单包括学信网(CHSI)、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CSCSE)、Parchment、Qualification Check 及 CeCredential Trust 等。
语文能力范畴
准则(4):申请人是否具备两种语言的良好书写及口语能力。
准则(5):申请人是否具备良好的英文书写及口语能力。
可接纳的英语评核成绩包括:国际英语水平测试(IELTS)整体评分不低于 7.0;“托福”(TOEFL)网上考试不低于 94 分(如考试在 2026年1月21日或之后采用 1 至 6 分制进行,则为不低于 5 分);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CET-6)不低于 520 分。汉语方面,可在“普通话水平测试”考取不低于“及格”成绩,或在“中国汉语水平考试”考取不低于第三级的成绩。
除成绩单外,申请人可提交附证明的书面陈述;如毕业证书明确显示持有语言相关学科的学士或以上学历,一般获认可为能流利应用有关语言。即使已提交证明,入境处仍可要求申请人自费参加指定语文评核试。
工作经验范畴
准则(6):申请人是否拥有不少于五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工作经验。
准则(7):申请人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跨国公司或知名企业的工作经验,例如上市公司或位列《福布斯》全球企业 2000 强、《财富》世界 500 强和胡润中国 500 强的企业。
准则(8):申请人是否拥有不少于三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在特定领域或行业的工作经验,包括“创新及科技”、“金融”及“国际贸易”(当中包括跨境海运及空运,以及供应链管理)。
准则(9):申请人是否拥有不少于两年相当于学位程度或专家水平的国际工作经验;有关经验须为申请人在原居国家或地区以外取得。
“学位程度”工作一般指机构内须由学历不低于学士学位程度的人士担任的职位;“专家水平”一般指须具备高水平专门知识或技能的职位。申请人须提供证明文件令入境处信纳其职位(含自雇)达到适当职级、属全职并符合年期。工作经验是否属特定领域,主要取决于其职责、职位或职称,而非单凭聘用公司所属行业分类决定;但担任首席执行官、总经理、总裁等具广泛营运责任职位时,公司业务性质会成为考虑因素。雇主推荐信须以公司信笺书写、盖公司印章并由获授权人士签署。
全年收入范畴
准则(10):申请人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是否达港币 100 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全年收入指应征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网上申请系统除港元外另设 17 种主要货币供申请人选择及自动换算。
业务所有权范畴
准则(11):申请人现时是否拥有一家业务实体,而该业务实体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盈利达港币 500 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
准则(12):申请人现时是否拥有一家上市公司。业务所有权指申请人绝对实益拥有一家非上市公司百分之五十或以上的所有权权益,从而对有关业务有控股权和影响力;或持有一家上市公司相当比例的股份,通常指绝对实益拥有百分之十或以上的所有权权益。
申请资格门槛:12 项符合 6 项
现行的申请资格门槛为符合 12 个评核准则的其中 6 个,只有达到门槛的申请人才能经网上递交申请。门槛或会不时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截至 2026年10月7日入境处官网所载为 6 项。达到门槛不等同必然获批,入境处处长有绝对酌情权批准或否决任何申请而无须给予理由。
递交申请前,申请人须先符合四项基本资格:年龄为 18 岁或以上;能独立负担本人及受养人(如有)居港期间的生活和住宿开支,不需依赖公共援助;不得有任何在香港或其他地方的刑事罪行记录或不良入境记录;具备良好学历,一般要求为具备由认可大学或高等教育院校颁授的大学学位,特殊情况下能附证明文件的良好技术资格、经证明的专业能力及/或经验及成就亦可获考虑。未能提供令人信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全部基本资格,申请将立即被拒绝,不获继续处理。
财政要求方面,官方一般接纳的资产证明分为四类,即银行存款、房地产、证券及私营业务权益;证明例子包括银行结余证明书或结单、由注册金融中介机构发出的投资结单,以及业务最近经审计财务报表等。申请人不须申报全部个人资产,仅需填报足以负担自己及随行受养人在香港首 12 个月生活所需的金额并上传证明;如有未清偿按揭贷款或其他负债,应在填报的个人资产净值中扣减最新未清偿金额。
综合计分制申请人若在提交申请时或之前的六个月内,已通过任何一项人才入境计划获准留港(不论以主申请人或受养人身份),须同时符合入境申请资格及延长逗留期限申请资格,包括已在香港特区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业务。
成就计分制
成就计分制供具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要求极高。符合以下两项准则其中一项,即视为符合申请资格并可获评核委员会作进一步评核;不符合者则被视为不符合申请资格,其申请会立即被拒绝:
(a)曾获杰出成就奖,例如奥运奖牌、诺贝尔奖、国家或国际奖项;
(b)可以证明其工作得到同业肯定,或对其界别的发展有重大贡献,例如有关行业的终生成就奖。
选择以成就计分制接受评核的申请人,须于网上申请表格内以 250 至 500 字简介在所属界别的成就或贡献。
达标之后:甄选与逗留安排
符合基本资格及申请资格门槛的申请,会进入定期进行的甄选程序。一般而言,并非所有同时符合基本资格和申请资格门槛的申请都必然会获批准,但符合较多评核准则的申请将获更优先考虑。入境处处长可向由劳工及福利局局长担任主席的高层评核委员会征询意见,委员会综合考虑人力需求、社会经济需要及申请人背景资历等。
符合人才清单要求的申请人,经评核后在综合计分制下可获优先考虑,须提供文件证明符合清单中相应专业的资格和经验要求。官方并未就人才清单列明加分数值。
甄选通过后,签证或进入许可以“电子签证”形式签发。成功通过甄选的申请人将获书面通知。内地的中国居民(包括暂居香港或澳门者)若申请获批,须提交所属内地工作单位或负责保存其纪录的内地有关当局发出的赴港居留同意书,并于来港居留前申领《往来港澳通行证》及有关赴港签注。持中国护照而在海外提交申请,并已在海外拥有永久性居民身份,或紧接申请前已在海外居住不少于一年者,可用有效中国护照,无须通行证及赴港签注。
以综合计分制获准来港的人士,一般首次入境可获准逗留 36 个月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以成就计分制获准者,一般首次入境可逗留八年而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综合计分制获准者在 36 个月逗留期限届满时申请延期,须提供令入境处信纳的证明文件,显示已采取来港定居的步骤并在香港居住,例如受聘担任受薪职位或已建立业务。延期获批一般以“3+2”年模式获准逗留。符合顶尖人才类别者,即获准来港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应评税入息达港币 200 万元或以上,一般获准延期五年;即使三年逗留期限未届满亦可提出,新的五年逗留期限会从原来的逗留期限开始计算。
根据优才计划获准来港的人士,在获准逗留期间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须事先取得入境处批准。递交申请后情况有变并希望按最新资料评核,须重新递交申请,先前递交或处理中的申请会视作已撤回。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非永久性居民回港无须回港签证,但其取得香港居民身份的情况必须没有改变,并须在有效获准逗留期限内回港。
申请人可带同配偶(或当地合法承认的民事伴侣或结合关系的另一方)及 18 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来港。受养人逗留期限一般与保证人挂钩,可在港就业及就读不受限制。申请所需的证明文件清单可参考签证路径文件核对表。
申请经网上递交并上传证明文件、缴付申请费;不论结果如何,已缴付的申请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会退还。优才计划为“指明计划”,新收费架构下申请费每宗 600 港元,获批后签证签发费按两级制:相关期间超过 180 天为 1,300 港元,不超过 180 天为 600 港元;新收费自 2025年2月26日上午 11 时起适用。现行申请须知 ID(C) 982为 07/2026 版本。线上测算可前往优才自评工具。
常见问题
优才计划需要符合几项准则?
现行申请资格门槛为符合 12 个评核准则的其中 6 个方可递交申请。门槛或会不时更改而不作事先通知,以入境处官网最新公布为准。
优才计划还有分数吗?
官方现行综合计分制页面未提供分数表、及格分数或满分。各项准则只以“是否符合”评核,达到 6 项门槛方可递交,获批与否由入境处处长酌情决定。
成就计分制适合哪些人?
成就计分制适合具超凡才能或技术并拥有杰出成就的个别人士。须符合曾获杰出成就奖,或其工作获同业肯定、对界别发展有重大贡献两项准则之一,不符合者申请立即被拒绝。
优才首次可逗留多久?
以综合计分制获准者一般首次入境可逗留 36 个月。以成就计分制获准者一般首次入境可逗留八年,两者均不受其他逗留条件限制。
受养人可否随行来港?
申请人可带同配偶及 18 岁以下未婚受养子女来港。受养人逗留期限一般与保证人挂钩,在港就业及就读不受限制。
延期逗留应何时提出?
延长逗留期限申请应尽早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所有情况下应最迟应于届满前六星期递交。收齐文件及申请费后,入境处一般约二至三星期完成处理。
官方来源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入境事务处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评核机制-入境事务处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常见问题-入境事务处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须知 ID(C)982(07/2026)-入境事务处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申请须知表格页-入境事务处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自我评估工具-入境事务处
- 合资格大学综合名单(优才计划,PDF)-入境事务处
- “STEM”科目参考名单(PDF)-入境事务处
- 香港人才清单:入境便利
- 指明计划签证申请的新收费架构-入境事务处
- 第三方认证机构名单(PDF)-入境事务处
本文为政策资料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政策以入境事务处等官方部门的最新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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