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签证 · 高才

高才通通行证(A/B/C 类)

为高收入人士与合资格大学毕业生提供入境安排,申请时无须已在港觅得工作;A 类首次可留港 36 个月,B 类及 C 类为 24 个月。

高才通计划(Top Talent Pass Scheme,TTPS)旨在吸引世界各地具备丰富工作经验及高学历的高端人才到香港探索机遇,包括高收入人士和世界顶尖大学的毕业生。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无须已在香港特区觅得工作。

三类申请资格

A 类:高收入人士

在紧接申请前一年,全年收入达港币 250 万元或以上(或等值外币)。全年收入是指应课税的就业或业务收入,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从其拥有的公司所得的利润;由个人投资所产生的收入不会计算在内。首次入境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 36 个月。

B 类:合资格大学毕业生(具工作经验)

获合资格大学颁授学士学位,并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累积至少三年工作经验。首次入境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 24 个月。

C 类:合资格大学毕业生(工作经验少于三年)

在紧接申请前五年内获合资格大学颁授学士学位,但工作经验少于三年。这类申请受年度配额限制,以先到先得的方式分配;此外,C 类并不适用于在香港修读全日制经本地评审课程而获得学士学位的非本地学生。首次入境一般可获准在港逗留 24 个月。

「合资格大学」以劳工及福利局公布的「合资格大学综合名单」为准;学历须由第三方认证机构或颁授院校发出认证文件,并须等同香港认可的学士学位标准。

续签与永居

首次逗留届满前三个月内,可网上申请延长逗留期限;申请时须证明已在香港特区受聘并能从中获得稳定收入,或已在香港特区开办或参与业务。申请如获批准,一般可获准延长逗留不多于三年,或至其在港雇佣合约的有效期限届满,以较短者为准。在港连续通常居住不少于七年后,可依法申请香港特区居留权。

申请时须留意

入境处对资格准则或会不时修订而无须事先通知,并非所有延长逗留期限的申请都必然获得批准。最新要求以入境事务处公布为准。

免责声明

本文为政策研究整理,不构成法律意见。实际申请请咨询香港持牌移民顾问或律师。最新政策以香港入境事务处 immd.gov.hk 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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